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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19篇)

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篇14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二、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家教服务。

六、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家教被查处,愿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的一切处分。

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