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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书(18篇)

环境保护责任书篇10

一、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本年度计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中至少采取1-2项措施,改善ss环境质量。成立环保机构,必须有1命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工作,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并与ss相关单位及企业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严把新建项目选址关,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不得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本年内新、扩、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为100%。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搬迁、整治、改造、关停饮用水水源地所有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质不收污染,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把新建项目选址关,地表水重点控制区内不得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口,地下水富藏区内不得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按照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减排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对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做好在建项目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五、优化工业结构及工业布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结构政策有关规定,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逐

步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本年度,至少对1-2个企业推行循环经济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

六、创造性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标语牌1-2设置到人口集中区。本年度督促企业组织1-2次对本企业职工上岗前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并在厂区设置环境宣传标语。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环保工作覆盖试点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完成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七、制定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年内重、特大事故为零。协助环保部门协助油田、铁路、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局面。

八、加大生活垃圾整理力度,村镇建设规范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合理处理,力争做到无害化处理。

九、本《责任书》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报送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