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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书(18篇)

环境保护责任书篇17

今年,是县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创建最优投资发展环境,推动上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坚持安商工作“快速、高效”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安商工作机制,夯实安商基础,创新安商方式,提高安商质量,实行限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环评审批“三项承诺”:

①便民高效。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按时办结,文明办公。

②公开透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审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

③接受监督。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项目,事先公告受理信息,事中公示审查进展,事后公布审批结果。

二、建设项目审批“承诺时限”:

对重大项目、环保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环境影响登记表,1个工作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审批。

三、环境监察“四项承诺”:

①依法执法、公正公平。对环境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

②高效执法、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及执行情况。

③文明执法,优化服务。认真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四、安商服务责任追究:

所有重点项目对接人员和已落户企业帮扶人员在帮扶过程中做好登记,如实填写服务时间、地点、内容、企业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情况;按月将服务登记情况反馈到局安商服务工作小组,上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不周到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追究效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