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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书(18篇)

环境保护责任书篇16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

按照《环境保护法》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环保责任书,由生产车间负责人与单位签订。

员工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一、公司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作好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公司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检查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硬件设施,如建设和完善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三、公司制定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资金等保证规章制度的正常运行。

车间负责人在职期间应该作好以下工作:

一、车间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本部门的环保等全面负责。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活动、会议和环境检查。定期作出环境方面的检查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有关化学品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使用,按照规定存放,作好记录。

四、负责组织新员工、复工、换工种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指引、教育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五、严禁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外,严重的直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年终公司对车间(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一年中对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存在问题的部门(员工)则取消有关奖励。

以上责任状一式贰份,有效期一年,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