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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拟引进的人才须具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须在调出地是干部身份(是否为干部身份可以去原档案所在地查询):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且毕业两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
注意:1.人事关系及档案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须把两者关系理顺到同一地方后,方
可办理人才引进。
2.如原工作单位是国企、事业单位的,须先将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方可
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单位提交请调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注册资本,公司从事什么行业,个人简历及引入理由等)并了解清楚档案在何处;
2、 持请调报告在光谷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领取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
3、 本人持商调函和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回原档案所在地调档案,并在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的“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
4、 档案到我中心后,递交以下材料:
a) 干部调动登记表3份(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调入单位已盖章) b) 单位请调报告;
c)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d)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e) 本人在调出地的户口复印件;
f) 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注明工资标准,如无标准,要写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g) 武汉市一年缴纳社保证明
h) 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者须提供)
5、人才中心审查档案及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提交的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来我中心领取调动材料(包括《批准入户介绍信》、《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调动通知》);
6、本人凭《批准入户介绍信》、《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具体还要那些材料,需去拟落户分局咨询)去拟落户的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7、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下户, 凭《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调动通知》回原档案所在地转移行政及工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