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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8篇)

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篇8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

2、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包括上早晚自习等),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读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

5、严禁走读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准在外逗留旷课,不得去同学家借宿。

9、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电话:

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