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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8篇)

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篇5

甲方: 学校

乙方:家长学生 班级

乙方教育对象来我校就读,接受我校教育管理,为了双方共同利益,确保教育对象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平安校园,甲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 按国家教育方针开课,正确教育学生,履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师法》中相关义务和权利,为教育对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确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3. 为走读生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在正常教学期间,严禁走读生私自离开学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家长督促孩子按时到校,并要求家长接送学生,确保孩子来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学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学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学生如果犯有以下错误之一者,学校将其劝退,不退学费,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纠缠学校:

(1) 经常迟到、旷课、早退达20次,严重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2) 上学途中,经常逛网吧、游戏厅,在外抽烟喝酒达3次;

(3) 在校外,以黄冈学生的名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做有损学校声誉的;

(4) 转让走读生出门证的,致使他人在校外违纪违规,乙方需负全责;

(5) 与校外人员交往,私自带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惹是生非的;

(6) 帮校内学生带烟酒等违禁物品,一经查实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学生离开甲方学校。

甲方签章:

乙方家长签字:

乙方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