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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8篇)

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篇7

甲方: 学校

乙方: 走读学生: 性别 : 出生年月 : 班 级 :

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搭伙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接送时间为:小学部:早上8:20—8:40(上学),中午11:45—12:00(放学),下午13:00(上学),17:00(放学)。初中部:早上7:00上学、中午12:00放学、12:30上学、下午17:50开始晚餐、18:20上学;晚上:21:00放学;星期五下午全校学生17:00放学。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摩的等违规车船,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8.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 学校(章): 乙方签字:

班主任签字: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