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信建议书

关于监察建议书(28篇)

关于监察建议书篇9

“建议你单位就2020年以来的项目工作经费发放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近日,湖北省咸丰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违纪案件时,发现该县曲江镇存在村级项目经费财务报销不规范,“白条入账”等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这是近期各地监察机关用好监察建议、推动深入整改生动实践中的一例。

随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各地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近段时间以来,北京、上海、山东、湖北等地以监察建议为抓手,就发挥监察建议功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展开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在依法履行监察职能时,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相关单位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与一般的工作建议不同,监察建议由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意味着,被提出建议的有关单位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实现监察职能的一种有效方式,监察建议已经成为监察机关促进法律实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