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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责任书最新借鉴(18篇)

综合治理责任书篇16

“王庄是我家,卫生靠大家”,为彻底根治“脏、乱、差”现象,营造优美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机关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一、镇直机关单位名单

1、党政办、计生办、民政办、经管站、广播站、财政所、农业综合技术服务站、司法所

2、中学、中心校、幼儿园、卫生院、一小、二小、派出所、农电站、工商所、银行、信用社、粮站、电信局、邮政局

二、“门前三包”包括责任单位门前及单位内部卫生

三、“门前三包”的内容和要求:

(一)包卫生。即包单位内的清扫保洁,清除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及乱扔烟头、纸屑等现象。实行全天保洁,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等清洁卫生,单位办公室桌椅、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外干净整洁。垃圾袋装或桶装,早晨7∶30前、中午1∶00~2∶30、晚7∶30后,放置单位门前区域,以便环卫工人集中收运。

(二)包秩序。即包单位内无乱摆摊点,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搭乱建,无乱挖乱占,无乱贴乱画,无乱涂乱挂等现象,保持单位整洁美观,秩序井然。

(三)包绿化。即包单位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的整洁工作,禁止在绿化池周围乱堆垃圾。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各单位“门前三包”的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对“门前三包”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凡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1、未履行“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单位,处200元罚款;

2、乱涂乱倒、乱贴乱画的单位,每处处以50~100元罚款;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单位内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4、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的单位,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