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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责任书最新借鉴(18篇)

综合治理责任书篇14

职责单位:__

职责人(签字):__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建立整洁、优美、礼貌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职责明确,确保我县到达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职责包保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职责书。

一、“门前三包”的职责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资料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要随时持续门前职责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务必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职责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持续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我门前职责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职责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职责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职责人。

2、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耻队、环卫所等建立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职责。

包保单位:__

监督电话: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