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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书(5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书篇4

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公司紫金花小区商铺经营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消防、安全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