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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7篇)

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篇6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把安全工作真正落于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教育学生课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下低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四、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五、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包括上课、食宿等),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六、本班学生在校内、放学、上学路上的安全管理,班上要有措施,有落实,尤其能确保本班学生不做诸如玩火等危险的事。

七、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宿舍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八、密切观察教室动向,若发现异常(如墙壁倾斜或出现裂痕,房基下陷等)立即上报学校处理。紧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沉着冷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九、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十、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十一、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适用时间:2月21日至7月15日

校长(签):

班主任(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