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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7篇)

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篇5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学生掌握交通法规常识,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家长、学生签订本交通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学校

1、充分利用讲座、广播、宣传栏、板报、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放学时段,派保卫干部和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核准骑自行车学生人数,每天由保卫干部和值班老师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教育纠正。

4、对有不良交通行为的学生及时引导教育。

5、经常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校外活动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家长

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时时警示子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不向未满12周岁的子女提供自行车,不向满12周岁的子女提供摩托车、电动车等成人交通工具。

2、经常检查子女自行车安全状况,如车闸、铃、锁要齐全有效。

3、不自已或与他人合包农用车、“三无”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

4、教育子女文明走路。做到靠右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

5、教育子女文明骑车。骑车上路,靠右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不骑车带人,不并骑、不攀扶,转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6、教育子女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撒任何物品。

7、教育子女注意户外活动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游戏,保证子女不经允许不私自外出游玩。

三、学生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边走路边看书。

5、不扒车追车,不强行拦车,不抛物击车。

6、不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满12周岁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校内骑车、不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8、认真学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守则》,加强安全意识。

家长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的校外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希望家长同志务必加强对子女教育和监督,全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