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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条例的倡议书(5篇)

文明条例的倡议书篇5

市民朋友们:

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快湛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为群众谋福利、为湛江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文成果,建设美丽港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动员号召广大市民讲文明树新风、革除生活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湛江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二、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三、当好文明创建的引领者。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示范引领,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带动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四、当好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志愿者活动是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高尚的行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推进城市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踊跃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携手并肩,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发扬“创卫”精神,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使我们的港城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倡议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