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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5篇)

关于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篇3

每年的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是第__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文化遗产和文化繁荣。文化遗产是世界文明的源泉,是人类智慧的宝藏,是民族精神的财富,是沟通古今的桥梁。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一个地区文化发展的足迹,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正蓝旗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蒙元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大元王朝的龙兴之地。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逐步建立,旗公安局文物保护大队、元上都遗址派出所、旗文物局“马背文物保护队”等机构相继成立,《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管理规划》、《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文物安全防范系统逐步完善并与旗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现联网。特别是__年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协同配合下,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元上都遗址成为今年我国唯一一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6月24日—7月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对包括元上都遗址在内的世界遗产提名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在中国文化遗产日及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来临之际,我们向全旗8.3万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建议:

一、全旗各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本着对历史、人民以及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和部门职能,共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全旗各族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在全旗范围内掀起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正确认识和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植绿护绿,保护生态,为保护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自觉保护身边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等每一处文化遗存和文物,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全民运动中来,为我旗文物部门更高效地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线索和帮助。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历史赋予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真实、完整地保护传承下去,使之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激发干劲、促进发展的力量源泉,推动全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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