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信意向书

关于战略合作意向书(30篇)

关于战略合作意向书篇22

乙方在“e12“项目中

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

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

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

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

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