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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廉政承诺书(30篇)

关于个人廉政承诺书篇9

我单位现已中 工程,根据招标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施工中的廉政要求作如下保证: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4、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X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5、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6、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7、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8、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11、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园区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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