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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7篇)

建设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篇2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处理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