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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承诺书(10篇)

反担保承诺书篇9

_______公司:

鉴于)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金融机构名称,以下称“债权人”)签订了________(借款、授信额度、贸易融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保理、保函等业务)合同,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贵司为债务人签订的上述___合同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与债权人及债务人签订了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为保证贵司在按照上述担保合同规定,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能够及时得到追偿,我(司)(以下称”反担保人”)承诺自愿为债务人向贵司提供反担保,对贵司代偿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1、反担保人愿意用反担保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为债务人向贵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向贵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履行承诺的义务。

2、反担保范围包括:贵司基于上述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上述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3、反担保期间:保证人的反担保责任期间为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贵司为债务人代偿之日起另加两年。

4、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主债务在本承诺函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人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或保证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贵司均有权要求我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司不提出任何抗辩。

6、本承诺函所承诺反担保的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及保证期间等事项规定不详的,以反担保人与贵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7、本承诺函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上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主合同的效力影响。

8、反担保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证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

9、本承诺函是反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0、本承诺函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董事会批准。

11、反担保人不按照本承诺函履行义务,贵司有权向__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反担保人经济、法律责任。

12、本承诺函自反担保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反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