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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11篇)

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篇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 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2、按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增强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3、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4、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6、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承担全责。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