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信保证书

治安责任保证书(7篇)

治安责任保证书篇2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承租人治安责任书:

一、 承租人租到房屋居住三日之内,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免费)。

二、用来居住的出租房屋不得储存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物资。

三、出租房屋不得用来卖淫、窝脏、播放黄色录像、赌博、宗教等违法活动。

四、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租他人,如要转租必须在公安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五、属于婚育年龄段的,应持有《婚育证》证明,未持有的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免费)。

六、承租人停租或离开暂住地时,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申请注销暂住登记。、

七、 此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派出所和承租人保管。

  公安派出所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