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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调档函(30篇)

单位的调档函篇27

____单位:

现有______在我单位工作需将档案转至我处,请予处理为谢。

____单位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章)

附:贵州人才市场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一、服务对象:人事档案保存在我中心、需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出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其他手续:   (1)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2)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3)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4)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5)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6)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7)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8)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9)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10)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11)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三、办理程序:   1.备齐转档材料并完善如下档案材料内容(应届毕业生可不用)交我中心:   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参加工作时间为____年____月,填表时间为第二年对应的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表每年一张(提供____年至____年的表格,填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   3)新聘用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有详细的聘用日期,与原工作单位的离开日期间隔不超过一年,前后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重叠)。   4)原国有单位的调资表(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   5)其他组成档案内容的材料。   2.转出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没有挂靠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的省略此程序)。   3.正式调动的需告知我中心出具人事关系介绍信,要求现实表现的需告知我中心出具。   4.结清人事代理服务费。   5.我中心每周定期将档案材料送交机要局寄出。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备立即办理。

六、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行转出(或同时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转档同时需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先行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再至我中心办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851-6811________   受理地点:贵阳市毓秀路18号贵州省人才大市场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