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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书(6篇)

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书篇3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和提高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村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各村委会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并支持协管员工作。

二、负责本村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并传达和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精神及要求。

三、要对本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情景做到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要做好本村农户婚丧嫁娶自办宴席的检查记录工作;完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村级备案登记,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情景及时上报乡食安办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原料、添加剂使用、销售台账,做到可查可溯;加强对在种植、养殖等环节使用高毒农药、饲料等行为的信息收集和监督举报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到位;加强重大节日期间、重点时光节点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乡食安办。

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未按本职责书要求开展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职责。

六、本职责书一式两份,乡村两级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