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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书(24篇)

公司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书篇20

为了做好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进步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保护公司财产和宾客、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管理条例》公司总经理(下称甲方)同公司员工(下称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甲方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责令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乙方因违反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将追究乙方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甲方责成各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向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甲方责成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6、甲方责成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事故义务救援组的领导和检查。发现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救援,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公司内部报警电话“2119”,指派专人保护现场,协助有消防等安全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