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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责任书(30篇)

党风廉政责任书篇2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并重的惩治预防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学校班子成员。

二、责任内容

1、学校“一把手”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安排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2、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认真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

4、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无违犯党章党纪的行为。

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6、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制定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防范措施。

8、坚决纠正发生在教育方面的乱收费和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

9、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属和下属。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抓好廉洁从教方面的突出问题。

10、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认真落实述职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责任考核与追究

学校通过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的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问题和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责任追究。

党支部(盖章):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