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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0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16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单位、部门及各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结合本商品部、部室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三、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单位每年两次的“全员消防演习”,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要求,积极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每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

四、各班组积极自觉参加每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自觉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和整齐干净。

六、确保所属区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遮挡疏散标志,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七、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违反上述条款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部门负责人: 岗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