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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目标管理责任书(5篇)

学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篇2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总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监督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创建平安校园的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基础建设、集会、大型劳动的安全协调工作。

2.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使他们懂得有关食品卫生常识,要按规定严把食品关,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严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食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保证学生饮水卫生安全。

5.要严禁个体商贩进校销售食品。

6.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发现腐朽、生锈、破损设备器械要及时维修,并由教务、总务、体育教师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7.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安全,加强校医培训,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校工作卫生条例》。

8.要按照学校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

9.严格执行校内安全巡视检查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大型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10.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 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11、及时向学校上报校舍、线路等情况,提出维修意见。

1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发生财务混乱,出现贪污、挪用公款、财物现金被盗的现象。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总务主任的责任,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半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 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13年 8月 31日

校长(签字) :

总务处主任(签字) :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