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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书范文(30篇)

工作责任书篇3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拟定北宿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要办理上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联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三、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四、健全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做好防盗防窃工作。

五、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学校电教室统一管理。每位教师必须使用被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用真实姓名命名主机名称,分配的固定IP地址并绑定mac地址,使用网络资源。违者一经发现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上网的权限或计算机的使用权力。

六、教师不能参与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反动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自己的计算机、或者被授权管理的计算机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立即采取措施,自己不能处理的找有关计算机专业负责人处理。

七、在校园网络和个人主页上开办论坛、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学校电教室上报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批准,并办理备案。

八、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九、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十、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和数据信息;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