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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新临桂,切实推进“洁净临桂”这一惠民强县工程建设。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承担者
法人代表、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
二、“门前三包”内容
(一)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至公路地面的清洁卫生,保持全天侯整洁。做到每日清扫,确保地面、树穴、绿化带无痰迹、杂物、污水、粪便;不得将垃圾堆放在门前、不得向下水道排污口倾倒垃圾、污水。县城建房户及建筑工地业主必须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垃圾,确保不占道,不影响市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包清理门前小广告。负责清理门前墙面及电线杆等立面上的小广告。确保建筑物立面、橱窗、门窗上无乱写、乱贴、乱画、乱挂物品;同时对违法违规张贴小广告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
(三)包门前秩序。负责维护门前至公路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监督、规劝、制止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保持房屋、店面的整洁、不得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不得在临街门前从事打牌、下棋、做饭、就餐等占道活动;不乱搭乱盖和乱拉遮阳(雨)篷;不在门前擅自放置牌匾、灯箱等;不能将空调安装在人行道地面和离地2米以下的地方;不能在临街门面、住房阳台外或窗外晒衣被等物件。
三、“门前三包”的日常督查。由“洁净__”工程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查,县工商局、市容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依法对“门前三包”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的经营户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吊销经营户营业执照。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同等有效。临桂县“洁净临桂”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门前三包” 责任承担者和履行目标督查单位各执一份。
临桂县“洁净__”工程 “门前三包”责任承担者: 督查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