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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模板(10篇)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