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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怎么写(6篇)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怎么写篇2

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全县消防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特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应委托

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申报消防机构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岳池县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安消防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