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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学校能够有序的进行教学和管理,安全防范于未然,把人为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里,因此,蓝舞裙制定以下规定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要求,如有学生违反下列规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于违规学生作开除培训班处理,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因自身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引发的安全事故自己承担责任。
二、在学校培训时间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
三、学生在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四、学生在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间接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的;在学校里,因学生违反纪律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或引起其他纠纷的。
五、在培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请假,请假必须通过家长向本班教师请假。不请假随意缺课、迟到、早退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故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纠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或损失的。
六、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应尽注意义务,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或向培训教师反映,并请假就医,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性疾病引起严重后果的。
七、学生在学校培训期间不准进入ktv、酒吧、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网吧等一切娱乐场所(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蓝舞裙学生都不得进入),因此发生事故的。
八、学生必须自行保管好财物,如遇偷盗,请及时培训老师报告,凡发现学生有偷盗、打架滋事、不遵守校纪班规等事的,培训教师可视情节处理。
九、学生迟到6次、旷课超过3次者(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视为旷课一次),视为自动退出培训班。
十、学生必须爱护,保护学校财物和环境,不得随意破坏学校财物,否则视情节轻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