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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管理责任书(30篇)

关于安全管理责任书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3)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放心店”活动,全校副食品

店均创建为“放心店”。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7.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