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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责任书最新(12篇)

学校安全责任书最新篇9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维护学生和校方的合法权益,我校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老师接送的除外),包括学生在接受完培训后返校取东西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在校外与第三人发生的纠纷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接受培训期间与第三人发生的纠纷,由学校和学生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

3、学生在接受培训期间不遵守学校纪律导致自己受到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老师没有尽到说明义务的由学校承担。

4、学生在校外无 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接受培训期间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造成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下课后私自进入网吧或者其他娱乐性场所发生事故的由学生承担。

6、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施工工地,私自到危险水域玩耍或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承担。

7、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不遵守交通秩序,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发生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

8、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由学生承担。

9、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