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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倡议书(28篇)

志愿服务倡议书篇22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城市文明”要求,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值第_个“学习雷锋纪念日”暨第_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特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青年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志存高远乐于奉献,争做志愿服务的倡导者。

奉献支撑青春高度,在全社会志愿服务精神蔚然成风、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的大潮中,身为司法行政青年,应自觉把雷锋精神内化为行动指南,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将志愿服务升华为一种生活新常态、时代新风尚。

——不辞细微持续倾力,争做志愿服务的践行者。

志愿服务人人可为、事事可为、时时可为,要以“四个中心”建设为契机,结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充分发挥个人业务专长,积极开展“法治六进”,积极参与特殊群体维权、爱心助学、敬老助残、扶贫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把服务送上群众家门,把援助送到群众手中,把爱心送进群众心里。

——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争做志愿服务的提升者。

要勤于学习,勇于担当,敢于吃苦,善于创新,积极夯实业务基础,自觉接受技能培训,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融入到个人本职工作中,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效能,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发展。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青年朋友们,让我们沿着雷锋的足迹,在志愿者的旗帜下携手,用真诚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服务技能、高超的服务水准展示司法行政青年“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形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当、做先锋,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奉献青春和力量!

__市司法局青年工作委员会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