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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不燃烟花倡议书(30篇)

春节不燃烟花倡议书篇23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又将来临。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硫化物、氮氧化物等加剧了环境污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噪声扰民,特别是在冬季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更易造成持续性、大面积的雾霾重污染天气发生,严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此,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一.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让内江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二.不在军事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集贸市场、文物保护单位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府发〔20__〕2号)规定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广大市民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欢庆新春佳节。

三.人人争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做好家人、亲朋好友等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人。

四.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环保的“低碳”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内江环保局

日期: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