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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
一、模范带头,行业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骑乘电动车出行的本单位员工、专兼职业务员和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二、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您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车出行,都应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守规,安全不亏。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__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不违法载人,依法取证挂牌(长期号牌或过渡期号牌),靠右侧通行,牢记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等规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人人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盔=保命盔”、“骑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护一等一”的防护理念,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从现在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让安全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__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