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信倡议书

适婚青年抵制婚闹恶俗倡议书(6篇)

适婚青年抵制婚闹恶俗倡议书篇5

广大市民朋友:

社会文明持续进步,很多过去所谓的民间习俗,随着时代的变迁,已不适应社会发展,沦为低俗陋习,不仅与现代文明观念相悖,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恶俗“婚闹”就是最典型的低俗陋习,一些人肆意妄为的在婚庆活动中对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新郎父母及其他人员进行有伤风化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婚礼现场喜庆气氛,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文明风尚,更突破了法律的底线。为此,禁止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下列低俗、恶俗闹婚行为:

一、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的;

二、强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泼洒异物的;

三、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脱衣服、套锁链或进行捆绑的;

四、强制新郎及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牌标志的;

五、强制新娘、新郎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做有伤风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

六、蓄意或以营利为目的剪辑制作低俗婚闹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从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七、组织、参与车队故意阻塞交通,或通过竞驾、穿插、随意停放等方式故意扰乱交通秩序的;

八、其他有伤风化或带有侮辱性、危险性的低俗、恶俗闹婚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文明意识,坚决抵制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让婚庆活动回归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