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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学校推广普通话倡议书(5篇)

乡村学校推广普通话倡议书篇2

各位家长,同学们: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也是汉民族的标准语,是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语言。推广普通话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全国文化素质的提高。

我们应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己任,切实将学讲普通话作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人生目标,提升现代化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途径,真正使普通话成为第一服务用语、第一工作用语和第一交际用语。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普通话。泉港是我家,大家都爱它。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有越来越多的游客来我们泉港做客、游玩,参加投资开发。作为泉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公众场合坚持说普通话,以高素质的形象迎接宾客们的到来。为了更快地提高普通话水平,在家多说普通话就是一个好办法!广泛规范地使用普通话已成为我们泉港人的责任,为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让我们尽量带动家人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也让我们尽量坚持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为泉港形象的塑造,泉港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大力营造“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的社会推普氛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