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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垃圾分类的倡议书(30篇)

有关垃圾分类的倡议书篇22

全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

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既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又是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在垃圾成分中,金属、纸类、塑料、玻璃占垃圾总量的42。9%,被视为可直接回收利用的资源,“混合是垃圾,分选开就是资源”,我们倡议全省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举手之劳,留下美丽,留下资源,为共同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幸福的美好新海南而努力。

一、资源化行动

1、请将废弃物中有回收价值的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以及电器类分离出来单独存放,交由废品回收机构综合利用。

2、请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并分别放置。可回收物可直接变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或放入专门设置的可回收物垃圾桶。

3、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请投入到专门设置餐厨垃圾桶中,并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4、请将有害垃圾投放到集中收集点统一收集。

二、减量化行动

1、请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使用再生产品;尽量运用互联网、局域网进行电子化教学,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可持续使用的杯子,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2、倡导食堂就餐合理搭配,食用自助餐时按需自取,减少浪费;请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品和纸巾等。

3、请购买并使用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中国节能认证标志的商品;购买无需包装、简易包装或大包装的商品,尽量不购物过度包装或小包装的商品;购买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尽量不买一次性用品;购物时自带环保购物袋,不用塑料袋。

4、公务出差时请自带可重复使用的杯子、洗漱用品;户外考察调研时产生的各类垃圾请分类收集和投放,不随手丢弃。

5、不用的衣服等物品可二手变卖或捐赠,

延长其使用寿命;请尽量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如充电式电池等),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使垃圾分类人人受益,让我们用举手之劳,增添城市美丽。

  倡议人:___

  20_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