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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风易俗倡议书(30篇)

关于移风易俗倡议书篇19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20__年,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全市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活动。为此,特提出倡议如下:

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尊老爱幼,注重家风家教,建设文明家庭;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破除陈规陋习,崇尚科学文明,重塑乡风民俗;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感召群众、带动群众,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净化风气、培育风尚,不断凝聚起“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社会正能量。全市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要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抓好驻村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起“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重要职责,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幸福观,把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农委、文化、新闻、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众组织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良好环境。

二、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做“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主力军。

全市各行政村支村“两委”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一要坚持婚事新办,做到“三提倡、三反对”。要积极提倡婚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积极倡导生育、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喜事小办,在亲朋好友间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杯清茶、一句问候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二要坚持丧事简办,做到“三提倡、三取消”。要大力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文明丧葬,大力推进火葬,取消封建陋习,装棺再葬;提倡大锅菜,取消大摆筵席。

三、全市各级各类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要做“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引领者。

要充分发挥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典型示范作用,把“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融入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在结对扶贫共建活动中,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和特点,引导农民群众在参与文明创建中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要充分发挥各类道德模范、晋城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带动作用,通过他们的典型示范和言传身教,感染辐射周围人群,带动更多的人们向他们学习、看齐。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形成“学先进、看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合会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组织志愿小分队,到农村、进农户,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温暖等活动,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抓手。让我们携起手来,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为提高全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我市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