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用范文分享
广大父老乡亲:
又是一年春草绿,在春耕备耕正忙、清明节来临之际,天气转暖,风大物燥,火险易发,为倡导社会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向全镇的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提高杜绝野外用火意;严禁春耕备耕户外用火,请广大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
推动移风易俗,做好文明祭祖
清明临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领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倡导文明出行,严禁野外用火
请广大朋友们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要按照“十户六联”模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火灾发生。
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20__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