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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车主、驾驶人: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序。近年来,随着塔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停车难,停车秩序乱、不文明、不规范停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顺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车辆入框停车、不一车骑占用两个公共停车泊位停车以及一半停在泊位内,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得随意、无序停车。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即上即下。
四、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五、凡在没有明确划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路段停车后,没有留足2米以上(含2米)的距离,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罚;如违反上述行为的现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处罚。
六、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要往车上放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您们。
“美丽塔城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的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倡议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