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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通安全的建议书(30篇)

有关交通安全的建议书篇23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请珍视和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多少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已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在此,为确保群众出行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广大驾乘人员、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谨慎、安全、文明驾乘车辆,杜绝事故发生。

一、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支持、理解、配合清源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

2、严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 车辆。

3、严禁饮酒驾驶、醉酒驾驶车辆。

4、严禁驾驶报废、拼装车辆上道路行驶。

5、严禁驾驶无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

6、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车辆上道路行驶。

7、严禁超载(摩托车只限载1人,客车按核定座位运载)和超速行驶。

8、严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等)乘车。

10、严禁疲劳驾驶。

11、开车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制止、检举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运车超员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每违载或超员1人奖励100元,多人多奖。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积极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最后,祝愿大家家庭快乐!合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