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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春节、元宵节就要来到了。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近日,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倡议并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倡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在为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特别是不加节制的燃放烟花爆竹,与广大市民期盼的蓝天白云,与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新风尚都不相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大家要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爱我临汾意识,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倡议希望市民在以下六个重点控制区域,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1.东起建设路、西至中大街,北起坂下村(含)、南至向阳路区域;2.临钢生活区及九州堡村所在区域;3.东起秦蜀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起五一西路(信合西路)、南至山西师大实验中学生活区区域;4.东起平阳广场、西至鼓楼广场,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5.东起鼓楼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6.东赵村及南机场所在区域。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妇女同志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倡议,自觉成为低碳生活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新临汾是每一位临汾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美德,摒弃陋习,努力建立和形成文明和谐的新秩序、新风尚、新常态,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