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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建议书(8篇)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建议书篇6

为了积极构建平安平果、和谐平果、幸福平果,维护文明平果的良好形象,推动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和保障全县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行为,加速文明县城建设,现向广大市民建议: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职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开车不接听手机。

三、遵守交通信号,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

四、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自觉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道猛拐,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五、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车。确保停车有序,不违法停放车辆,不影响别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市区、学校不鸣喇叭,不乱开远光灯,遇路面积水减速慢行。

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

八、不乘坐“黑摩、黑的”出行。

九、乘坐公共车辆时,排队上下车;礼让老人、孕妇、儿童;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十、步行自觉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

十一、听从指挥,服从交通警察管理。如有交通违法,自觉接受处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二、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