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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城市环境建议书(7篇)

保护城市环境建议书篇2

尊敬的市环保局局长:

我们美丽的家乡漯河市每一名漯河人的骄傲,她拥有沙澧河沿途两岸的旖旎风光,清澈的河水永流不息,养育了这片土地的每一个生命。可今几年来她却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河边漂着各种各样的不可回收垃圾,长出了绿色的水藻;许多白色垃圾堆放在土地上,埋也不是,烧也不是,污染了可耕土地;农民们焚烧的麦秸秆的烟雾弥漫城市,污染、降低了空气质量,导致越来越多的市民患上呼吸道疾病;还有各个工厂排放的废水,一滴滴生命之水汇集成一吨一吨白白浪费;许多一次性筷子被用过一次后丢弃在马路上,这可是一颗颗大树的身体啊!随着水资源、森林资源、大地资源的污染,我们美丽的漯河母亲已伤痕累累。我们虽处中原地带,资源丰富,但我们也不能挥霍任由其流失。

为此,我建议:

1、对于任何需要使用资源的工厂或其它一律做到严格审查,并予规定使用范围、限度,后发放批准证书。

2、不得向河水与可供饮水资源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与有害物质,如有违反按法律条款规定给予一定处置。

3、减少白色垃圾的使用,尽量避免其危害土地。

4、定时巡逻、观察是否有小吃摊、面店、饭馆使用一次性用具,如有则给予一定赔款额加一定处罚。

5、不得焚烧麦秸秆等农作物,并分派一定人员下乡执行“禁烧”任务。

6、如有任何个人行为严重危害到资源数量则给予一定刑期如剥夺政治权。

补充: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落实这几点,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让我们的家乡漯河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