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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学校的建议书(18篇)

学生对学校的建议书篇4

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超市)、零食摊点一直以来都是学生放学后最先光顾的地方。这些小卖部、小摊点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大多无工商执照、无卫生许可证、销售人员无健康证、销售食品无进货台账、无从查找进货来源。

第二,一些小卖部、小摊点存在销售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现象,没有卫生和安全保障。

第三,个别小卖部、小摊点利用中小学生识别能力差的弱点,以次充好,赚取高额利润。“这些小卖部兜售的劣质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其经营者唯利是图的行为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产生了极为严重的误导。”这是学生家长的共识,家长们对此深恶痛绝。

校园周边是否允许开办小卖部和零食摊点,目前政府并没有硬性规定,若全面取消也不切实际。所以,强烈呼吁我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开展学校周边小卖部(超市)、零食摊点的整治行动,对那些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卖部、小摊点进行严厉查处。教育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创造更多的条件,通过增强孩子自身的 “免疫力”来抵抗毒害的侵扰。因此特提以下建议 :

一、明确学校小卖部(超市)、零食摊点开设条件。设置进入门槛,符合条件的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财政审批后,进入招标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已承包经营的在合同期满后一律停办。

二、规范小卖部(超市)、零食摊点商品价格。坚持“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三、严格质量管理。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保质期接近临界期的食品,商品品种限于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充饥解渴食品三大类,适应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成长和学习需要。

四、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督促学校加强对小卖部和零食摊点的监督检查;二是学校监管,落实校长责任制,可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职能部门监管,工商、质监、食监等职能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对质量、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使监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