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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杭国旅经[2015]57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572265)文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现将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及管线综合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道路长约286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杭州市转塘镇区单元,道路南起镇南路,北至鸡山路,总用地面积约0.46公顷(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1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110311510634 。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绍兴市区云栖路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立项的请示》(绍市建设计[2015]1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推动西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加快推进城西区块的.开发建设,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云栖路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漓铁专用铁路线东侧,南起西郊路,北至霞西路,道路全长980米,道路宽2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南起西郊路,北至西郊保障性住房出入口,全长640米,工程需征用土地约27.15亩,涉及拆迁房屋约5500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约3100万元。
四、该工程由绍兴市街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请据此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